象山县CSGO投注官网集团合同管理制度(试行)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6/2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象山县城bob综合体育官网app下载设出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合同管理体系,规范集团公司对外经济行为,有效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象山县城bob综合体育官网app下载设出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以及自然人等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的以下合同:

  (一)与境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签订的合同;

  (二)股权转让或受让合同,价款超过转让方净资产5%或50万元的资产处置合同,重要经营资产的出租或承租合同;

  (三)因集团公司对外部单位提供担保、外部单位为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提供担保的合同;

  (四)AYX爱体育建筑施工合同;

  (五)因企业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对外合作、合资、联营签订的合同;

  (六)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合同。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委托代理是指:

  (一)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有关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在一定权限内,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代理;(二)各全资及aoa体育官网地址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经营管理机构有关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管理人员,在一定权限内,以本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代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合同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协调全面落实;

  (二)监督检查合同审查、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工作,协助办理合同的鉴证、公证事宜;

  (三)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核、签订;

  (四)管理授权委托书,并按照规定使用或监督相关人员使用;

  (五)建立健全合同登记台账、统计报表和合同档案;(六)组织内部合同纠纷的调解,处理外部合同纠纷,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  合同的拟订、审核会签与签订

  第九条  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当由下列人员签订:

  (一)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经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

  其他任何人均无权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持其身份证明外,其他代理人都必须持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方可签订。

  第十条  以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当由下列人员签订:

  (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二)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其签署合同的委托代理人资格,详细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应至少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价款酬金等,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

  (五)履行地点;

  (六)履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条件及变更方式;

  (九)纠纷的处理方式(诉讼或仲裁)及其管辖地;

  (十)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份数;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大合同的考察、起草、谈判、修改应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参加。

  第十四条  凡签订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包括国有资产出让合同、招商引资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拆迁改造合同、政府投融资合同、政府借款合同等,应在合同签订前上报县政府或县法制办或县游艇会yth0008局审查。其中,涉及土地、海域、山林、矿产、岸线等资源出让、出租内容的合同,应当报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五条  下列合同集团公司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合同签发稿纸报送县法制办备案:

  (一)出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合同;

  (二)占用土地面积50亩以上的招商引资合同;

  (三)标的额在100万以上的国有资产出租、出让合同;

  (四)反复适用的格式合同文本;

  (五)政府性出资建筑合同;

  (六)合作开发合同;

  (七)委托经营合同。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会签,合同审核会签部门为:合同业务承办部门(单位)、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其他相关部门(与特定合同业务有直接关系的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合同承办部门办理各类合同时均须填写合同审批表,并列明审核部门办理合同审核、会签手续,各部门审核、会签完毕并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按照集团公司或本单位授权委托制度的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合同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时,主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一)合法性审核,主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1.合同签订双方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

  2.双方委托代理人是否具备合法的签约权限,是否办理了授权委托手续;

  3.合同标的是否为限制流通物或禁止流通物,是否为违禁物品;

  4.合同内容是否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严密性审核,主要审核合同条款是否满足下列要求:

  1.审核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

  2.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3.双方的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4.合同用语是否严谨规范;

  5.合同中有无出现错别字和不当用词;

  6.合同中有无产生歧义的语句;

  7.是否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三)可行性审核,即审核双方当事人的生产技术能力、供需状况、资金支付能力等能否满足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的商业信誉是否可靠,我方通过该合同取得的经济效益是否满足成本效益原则等。

  第十九条  合同承办部门将送审合同文本草案向每一审核会签部门提交,审核部门应在1个完整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核时间的,应向承办人员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合同审核部门审核合同时,可根据需要,要求合同承办人员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原料。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活动是否符合国家会计、税收、审计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合同价格和收付款条款内容进行监督、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结构、是否具备必要条款、合同的生效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应执行合同审核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如有异议,应向综合管理部和分管副总提出不执行的理由。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合同签订后,综合管理部应对合同编号、合同事项、合同标的金额、履约期限等进行登记,并对合同进行备份。

  第二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合同一经签订并生效,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全面、适当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在合同履行中,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合同履行人员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作详细全面的书面记录,并保留相关资料。如出现合同相对方未按合同全面履行义务的,应将对方未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以书面形式及时逐级报告。

  第二十七条  代表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人员,不论是否为合同签订人员,均应持有对方单位的有效证明文件。在双方履行合同时,必须完善签字认可等书面手续。

  第三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八条  合同订立后,不得因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合并后的当事人承担或由分立后的当事人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相应权利。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后,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三)依法可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文书、信函、传真、电报等。如以通知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由一方发出,另一方回函确认;如以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由合同双方或各方共同签署协议,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事项进行详细、明确的约定。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当重新履行合同审核会签程序,如原合同由行政机关、法定机构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登记或审批的,则应按原程序依法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第四章 合同的归档管理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对全部合同自合同签订起至履行完毕的全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由合同承办部门对其承办的合同资料整理建档,在年末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第三十三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同资料的建档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签订资料,具体为:合同文本(含意向书)以及与洽谈合同有关的会议纪要、信函、传真、电话记录和电报等;

  (二)合同变更、解除的补充协议和有关资料;

  (三)合同审核批准会签单;

  (四)合同登记记录和统计台账。

  第三十四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须借阅合同资料的,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借阅者不得损坏和遗失合同资料。第三十五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合同管理工作时,应认真办理合同资料的交接手续,不得因工作变动,造成合同资料的丢失和损坏。

  第五章 合同纠纷处理

  第三十六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合同纠纷由涉事部室负责,经办人员有义务调查取证,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协助。涉及企业内部几个部门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部门为主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三十七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三十八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由涉事部室负责该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或督促。

  第三十九条  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经济合同纠纷,应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由涉事部室负责诉讼原料的准备工作,综合管理部予以配合。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是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合同管理的统一规定。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象山县CSGO投注官网集团合同审批表

 

说明:

  1.本审批表适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作废等事宜;

  2.其他相关部门是指与特定合同业务有直接关系的职能部门;

  3.本审批必须随附合同稿及有关文件;

      4.须经游艇会yth0008备案或审批,应办理后再签字盖章。

合同签约审批流程

项目展示
 
党建工作
 
企业文化
 
信息公开
走进CSGO投注官网
主办方:象山县城bob综合体育官网app下载设出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671号1幢一层1031室 电话:021-59787886
版权所有:象山县城bob综合体育官网app下载设出资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19032489号-1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