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象山县城bob综合体育官网app下载设出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召开程序,确保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二次,一般在每月1日和16日召开(遇节假日顺延)。如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原则
(一)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决策要进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
(二)坚持依法决策的原则。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三)坚持科学决策的原则。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四)坚持“三重一大”及重大事项报批备案制度的原则。须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游艇会yth0008局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批备案制度。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研究贯彻董事会、党委会决议的措施及实施方案;
(二)研究讨论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实施方案;
(三)研究安全、经营、建筑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的解决方案;
(四)研究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需要统筹安排的问题;
(五)阶段性工作的总结和部署;(六)讨论需要提交党委会、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 议事程序
第一节 议题酝酿与提出
第五条 拟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先由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议题范围和实际工作情况提出。议题主办部门在提交议题之前,应与涉及议题内容的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协调。
第六条 重大出资和城市基础设施建筑项目,应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充分听取意见,深入论证,形成基本统一意见,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第七条 重大议题,主要领导应事先沟通一致再列为会议议题。沟通可以采用交谈、小范围会议、文件会签等方式。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按照重轻、急缓的先后顺序上会研究讨论。
第九条 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定期收集、汇总总经理办公会议题,拟定议题内容和顺序,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报请总经理审定。
第十条 对会前来不及酝酿的紧急议题,经总经理同意,可以提交会议研究。会议召开过程中,不得临时动议其它议题。
第二节 会议原料准备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题确定以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议题主办部门做好汇报准备工作,形成书面原料。书面原料一般提前3天(最晚不少于1天)由议题主办部门按参会人员数量印制并报送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前1天送达参会人员。
第三节 会议召开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AYX爱体育师、总经济师等出席会议。经总经理同意,与议题有关的单位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议题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经总经理同意可适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
(一)议题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
(二)议题涉及的部门分属不同的分管副总管理的。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成员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AYX爱体育师、总经济师、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的议事程序按照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会议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到会才能召开。如总经理不能出席,由总经理委托其他领导主持召开。。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或单位向总经理办公会汇报工作或者列席会议的,必须是本单位主要领导。因特殊情况主要领导不能到会的,经总经理同意,可指定其他负责人参加。
第十八条 议题由主办部门向总经理办公会汇报,协办部门或相关单位做补充说明。汇报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人员应认真研究讨论各项议题,并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会议讨论的问题涉及到与会人员或其亲属个人问题的,当事人应主动回避,或者由会议主持人在会前通知当事人回避。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总经理负责的原则
(一)讨论过程必须发扬民主,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
(二)对于通过讨论形成多数一致意见的议题,总经理在归纳出席会议人员的多数意见后作出决议;
(三)对于讨论中存在重大分歧或经与会人员讨论认为不宜做出决议的议题,总经理可以决定搁置再议;
(四)对于必须在本次会议上做出决议,但与会人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由受总经理委托的其他领导主持会议的,由该领导做出决定。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应当完整、详细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形成的原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并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一并归档。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可以和党委会合并一起召开,共同研究有关议题。
第四节 会议纪要管理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结束后,由会议记录人负责依据会议原始记录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做到准确无误,经综合管理部和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后,报总经理审查批准,以正式文件下发。会议纪要印发最迟不超过一周。
第二十六条 会议纪要只发总经理办公会组成人员和出席人员。议题涉及单位,只发与该议题相关的决议内容。
第二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查阅单位要提出正式请示,说明相关原由,经查阅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查阅登记。
第五节 会后督办第二十八条会议结束后,综合管理部即向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通知需要落实的有关事项,限定完成时间。相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按要求完成,不得擅自更改。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对每次总经理办公会的落实情况及时汇总,书面或口头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领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第三十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